移民行政四等
108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 B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後 10 日內應提交立法院追認
- C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 10 日內,經諮詢行政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 D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 3 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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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總統準備對一個憲法機關(如立法院)行使「解散權」這種重大職權時,從「程序正義」與「尊重該機關」的角度思考,總統應該優先詢問「該機關本身的首長」還是「提出不信任案對象的首長」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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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正確答案為選項C。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規定:「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由此可知,總統在宣告解散立法院前,依法必須諮詢的對象為「立法院院長」,而非選項C所稱的行政院院長,故該選項敘述錯誤。其餘選項均為正確敘述,針對緊急命令的發布與追認程序,同條明文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因此選項A與選項B完全符合法條規範。此外,關於副總統缺位的處理方式,同條亦規定:「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印證選項D的敘述亦屬正確。綜上所述,本題錯誤之敘述僅有選項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