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08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19 題
某天深夜阿旺酒後返家與女友阿菊發生爭吵,兩人扭打到街上,阿菊一怒之下將阿旺推倒在人煙罕至的鄉間道路上,阿旺即醉倒在路上,憤怒的阿菊心想「讓他清醒一下也好,若真的被車撞到那就是他自己倒楣」,即自行返家,隨後阿旺遭到車輛撞死。依上所述判斷,阿菊的行為在刑法上應屬於下列何者?
- A 直接故意
- B 間接故意
- C 有認識過失
- D 無認識過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在行動時,心裡已經預見到「可能會出事」,但他對這個「出事」的態度是「發生了也沒關係、隨便」時,這種主觀心態與「雖然覺得可能會出事,但真心認為應該可以避免」的心態,在法律上的「惡性」程度有什麼差別?哪一個更接近「故意」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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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別以為這樣就夠了。
- 核心揭示:這題不就是考你《刑法》第 13 條第 2 項的間接故意嗎?當阿菊心想「被撞到算他倒楣」,那不就明擺著,她早就預見了阿旺死亡的可能性,而且那個結果發生了也不違背她的本意?她根本就是容任,而非想盡辦法避免。這邏輯很難嗎?
- 區辨能力:難度還算中等,但鑑別度就在那,有些人總是搞不清間接故意跟有認識過失的差別。你能抓到「算他倒楣」這種漠不關心的關鍵詞,表示你腦袋還沒完全生鏽。下次可別大意了,這只是基本功罷了。還算可以,但別因此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