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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08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11 題

部分學者將我國與法國歸類為「雙首長制」國家,但兩國政府體制仍有些許差異。下列針對兩國總統的敘述,何者正確?(註:本題選項之「總理」,在我國為行政院院長)
  • A 均可直接解散國會,重新改選
  • B 均可任命總理,無須經國會票決同意
  • C 均由人民選舉產生,採相對多數制
  • D 均可主持部長會議,商討國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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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雙首長制國家中,總統與國會之間的權力互動關係為何?特別是在「決定行政團隊領導者」的過程中,有哪些法規程序決定了總統是否能獨立行使職權,而不需要經過民意代表機構的同意或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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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我國在 1997年第四次修憲 後,取消了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人事同意權;而法國第五共和憲法同樣賦予總統直接任命總理的權限。因此,「不須經國會同意」是現行台法兩國制度中重要的共同特徵。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它測驗的不只是單一國家的體制,更要求學生進行「跨國制度對比」。考生常會在「解散國會」的發動條件以及「選舉制度(二輪投票制 vs. 相對多數制)」上產生混淆,你能精準辨析實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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