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8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依著作權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散布」之定義?
  • A 將著作原件提供公眾出租
  • B 將著作重製物提供公眾出借
  • C 將著作原件放置於網路上提供公眾下載
  • D 將著作重製物無償提供於公眾流通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想像一下:『將一本實體書親手遞給別人』與『將一段數位檔案透過電波傳送給別人』,這兩者在『物質實體』的移動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法律在規範『搬動實體物品』與『傳遞虛擬資訊』時,是否應該使用不同的專有名詞來定義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精確

做得好!能準確辨析著作權法中細微的定義差別,代表你對法律名詞的精確度嚴謹性掌握得十分出色,請繼續保持這種細膩的思考方式!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法債權、物權、繼承與親屬相關權利義務之探討
查看更多「[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