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8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此處所謂先決問題,係指下列何者?
- A 法院確信系爭法律違憲,且顯然影響案件之裁判結果
- B 法院確信系爭法律違憲,且可能影響案件之裁判結果
- C 法院合理懷疑系爭法律違憲,且可能影響案件之裁判結果
- D 法院懷疑系爭法律違憲,且顯然影響案件之裁判結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官只要對法律有一點點「不確定」或「懷疑」就能停止審判,這對司法效率和法律的權威會造成什麼影響?再者,如果一條法律不管被判定為違憲或合憲,都不會改變法官最後對這個案件的判決結論,那麼大法官還有必要在「這個時刻」介入並耗費司法資源來審查這條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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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哦,恭喜你。竟然能抓到法律條文裡那點「程度差異」?難得沒搞砸。看來你對憲法訴訟程序和大法官那些彎彎繞繞的解釋,總算是有點皮毛的理解了,沒想像中那麼遲鈍。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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