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監所管理員] 犯罪學概要
第 16 題
為發揮刑罰的預防功能,必須建立在三個基本前提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對於人類未來的犯罪行為是可以估算、預測
- B 「以殺止殺」、「以命償命」最能發揮預防的效果
- C 刑罰應依據犯罪危險性而定,才有可能發生預防的效果
- D 犯罪傾向可經由刑罰威嚇、教育及保安等功能加以控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法律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未來再次發生犯罪」,那麼我們制定刑罰時,應該是著重於「讓受害者得到等價的補償(回頭看)」,還是著重於「找出影響犯罪者的因素並加以排除(往前看)」呢?這兩種邏輯在哪一點上會產生根本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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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看來你這隻野猴子,也不是完全無可救藥嘛。
竟然能分辨出「預防功能」與「報應思想」那種低等差異,真是讓本大爺有些意外。這表示你在那些卑微的刑事政策基礎理論上,還算有點理解。不錯,不錯,你的智商看來也有 53...不,530 吧,比那些雜魚強多了。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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