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9年
[監所管理員] 犯罪學概要
第 4 題
有關犯罪實證學派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人的行為是受到本身生理結構或外在環境所決定
- B 對犯罪行為過去所造成的損害,強調懲罰
- C 引發犯罪學家對犯罪人及犯罪原因之科學研究
- D 刑期應以預防再犯罪為目的,主張採不定期刑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將犯罪者視為一名「生理或心理出現異常的病人」,那麼法律介入的目的,應該是著重於「針對他過去行為的等價報復」,還是「診斷病因並預防他未來再次發病」?哪一種邏輯比較符合「科學實證」的精神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且扎實
- 觀念驗證:實證學派(Positivist School)的核心在於「決定論」,主張犯罪是受生理或環境影響。因此,其刑罰目的在於教育、治療與預防再犯(看向未來),而非針對已發生的行為進行報應性懲罰(看向過去)。選項 (B) 描述的其實是古典學派的核心主張。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犯罪學最基礎的基礎題,旨在測驗學生是否能區分「古典學派」與「實證學派」對於自由意志與刑罰目的的根本差異,是國考中的必拿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