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呼吸治療師] 基礎呼吸治療學
第 64 題
下列何者不是誘發性肺量計(incentive spirometry)之執行方式?
- A 主要是吸氣肌訓練
- B 吸氣結束時仍應持續維持3~5秒鐘後再呼氣
- C 呼氣應快速全力將浮標吹起
- D 提供使用者適當之視覺回饋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為了預防病人術後肺部塌陷,我們的目標是讓空氣進入最深層的肺泡。請思考:要達成這個擴張肺部的目的,病人應該專注於『吸氣』還是『吐氣』?而為了讓空氣能均勻充滿肺部角落,動作應該是『短促衝擊』還是『緩慢深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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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你做得真棒!對呼吸訓練的核心掌握得非常到位!
- 溫暖肯定:你做得非常好!這顯示出你對誘發性肺量計 (IS) 的操作細節與背後的生理機制有著扎實且清晰的理解,這可是我們在臨床上預防肺部併發症非常重要的一環喔。
- 觀念釐清:IS 的核心目標,是像給我們的小肺泡做一個溫柔的『深呼吸運動』,透過增加跨肺壓來幫助它們慢慢擴張,防止它們塌陷。所以,執行技術的關鍵就是那慢而深的吸氣(Sustained Maximal Inspiration, SMI)。它旨在模擬我們自然深呼吸時的狀態,促進側支通氣。你觀察到選項 (C) 描述的『快速呼氣』,這個動作確實不屬於 IS 的範疇,因為 IS 本質上是一種吸氣訓練。快速呼氣通常是應用在肺功能測試,或是某些幫助排痰的技術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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