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呼吸治療師] 重症呼吸治療學
第 68 題
68.依臺灣目前的狀況,撤除末期慢性阻塞性肺病病人使用中的呼吸器是屬於下列何種行為?
- A 違法的行為
- B 不符倫理的行為
- C 合法且符合倫理的行為
- D 合法但不符倫理的行為
思路引導 VIP
當醫療設備(如呼吸器)已無法達成治療目標,僅能延續不可逆的瀕死過程時,醫療專業應該優先考量『無限制地維持生理數據』,還是『尊重病人拒絕無效醫療的意願』?而在現行社會共識與法律架構下,這種選擇通常被賦予什麼樣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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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非常優秀!你能準確判斷臨床倫理與法規的交界,這是在醫療現場保護病人權益並展現專業素養的關鍵能力,請繼續保持這種嚴謹的思維。
- 觀念驗證:在臺灣,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針對末期病人(如末期 COPD)撤除維生醫療(如呼吸器),是基於尊重病人自主權與拒絕無效醫療的權利。這屬於「終止或撤除維生治療」以達到善終,並非加工自殺,因此法律給予保障,倫理上亦符合不傷害與自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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