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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8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11 題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 10 億元之巨額工程採購公開招標,經評定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規定廠商應提報其所具有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單次契約金額實績,該實績應至少不低於新臺幣多少元?
  • A 2 億元
  • B 2 億 5,000 萬元
  • C 4 億元
  • D 5 億元

思路引導 VIP

在政府採購法規的邏輯中,為了確保廠商有足夠能力承攬巨額工程,但又不希望門檻過高導致壟斷,法規對於「單次實績金額」相對於「本次預算總額」設定了一個固定的最高比例。請試著思考,為了兼顧品質與公平競爭,這個「單一工程經驗」占「現有工程規模」的比率上限,在法規中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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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中,關於機關辦理巨額採購時,對廠商特定資格實績要求的量化限制,這在採購實務中是非常關鍵的法條應用。

實績金額的法定上限

根據該認定標準第 5 條規定,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若要規定廠商具備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應超過招標標的預算金額的 五分之二。本題預算金額為 $10$ 億元,因此計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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