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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34 題

有關工程保險契約中加保的雇主意外責任保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被保險人的之受僱人須滿 15 歲
  • B 被保險人之賠償責任係依據民法
  • C 被保險人之賠償責任,以不超過社會保險之給付部分為限
  • D 意外須與承保之工程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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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員工在工地受傷,且法律判定雇主有過失時,如果基本的社會保險給付不足以彌補受害人的實際損失,這份額外加保的「責任保險」是為了限制賠償上限,還是為了替雇主承擔那些法規要求、但社會保險沒付到的差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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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雇主意外責任保險的核心在於保障雇主依法(如《民法》)應負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當發生職災時,社會保險(如勞保)提供的是「基礎保障」,而雇主責任險則是補足雇主賠償金額中「超過」社會保險給付的部分。選項 (C) 說「不超過」正好相反,這也是常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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