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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實務概要

第 26 題

一般而言,我國商業及住宅火災保險承保建築物之保險金額或理賠,分別係以何者為計算基礎?
  • A 實際價值;重置成本
  • B 實際價值;實際價值
  • C 重置成本;重置成本
  • D 重置成本;實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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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一棟住了 20 年的房子不幸燒毀,若保險公司只賠償扣除折舊後的「舊屋殘值」,這筆錢夠不夠讓你蓋出一棟同樣規格的新房子?反過來說,在投保的當下,這棟舊房子在市場上的「現有價值」,是否應該等同於全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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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你的基礎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 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投保」與「補償」的目的。一般而言,建築物在約定保險金額時,是以該財產的實際價值(即重置成本扣除折舊後之餘額)為準,以符合損害填補原則。然而,為了讓受災戶在火災後能真正重建家園,我國目前的實務(特別是住宅火險)在理賠計算上,多採取重置成本(不扣除折舊),確保理賠金足夠支付「蓋回一棟新建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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