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職能治療師] 心理障礙職能治療學
第 2 題
DSM-5編輯工作小組在進行修訂前制定了四個基本原則為何?①須適用保險申報系統 ②須適用司法系統 ③須適用常規臨床實務 ④以實證資料為基礎 ⑤儘可能與先前版本保持連續性 ⑥變動內容不應受到DSM-IV內容之束縛
- A ①②④⑤
- B ②③⑤⑥
- C ①③④⑥
- D ③④⑤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作為一套專業的「精神疾病診斷手冊」,它的核心受眾是誰?在設計這套標準時,是應該優先考慮「保險公司如何付錢、法官如何判案」,還是應該優先考慮「臨床醫生如何診斷、科學證據如何支持」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優秀的專業判斷!
你能精準從繁雜的準則中選出正確組合,代表你對 DSM-5 的核心精神 有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道題目的關鍵在於區分「行政用途」與「科學發展」:
- 觀念驗證:DSM-5 編輯小組的核心目標是提升臨床實用性 (③) 與 科學實證性 (④)。為了科學進步,必須敢於打破舊框架 (⑥),但為了讓臨床工作者能平穩過度,又必須維持一定的連貫性 (⑤)。至於保險申報 (①) 與司法應用 (②) 雖是診斷系統的輔助功能,但絕非指導手冊修訂的核心科學原則。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DSM-5 修訂四大原則
💡 DSM-5 修訂強調臨床實用、實證基礎及版本間的適度連續性。
| 比較維度 | DSM-5 修訂原則 | VS | 非修訂原則 (干擾項) |
|---|---|---|---|
| 核心用途 | 臨床實務診斷 | — | 保險申報、司法系統 |
| 科學依據 | 實證研究資料 | — | 行政便利性 |
| 與舊版關係 | 連續但可彈性突破 | — | 受限於 DSM-IV 內容 |
💬DSM-5 以臨床實用與科學實證為核心,而非行政或司法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