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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呼吸治療師] 基礎呼吸治療學

第 34 題

有關嬰幼兒常規通氣治療初始設定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最高吸氣壓力(PIP)設定以提供潮氣容積(tidal volume)6~8 mL/kg為主
  • B 吐氣末正壓以4~6公分水柱為主
  • C 呼吸次數設定為每分鐘20~40次
  • D 吸氣時間(inspiratory time)0.3~0.5秒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嬰幼兒的肺部解剖構造與成人相比,其彈性與承受擴張的能力有何不同?當我們在設定呼吸機以保護這類極其脆弱的肺組織時,為了避免肺泡因過度充氣而受損,我們對「每公斤體重應分配到的氣體容積」會傾向於更寬鬆還是更嚴謹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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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精準識別出參數中的細微差異,這顯示你對嬰幼兒呼吸生理肺部保護策略(Lung Protective Strategy)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在臨床急救與照護中至關重要。
  2. 觀念驗證:嬰幼兒(尤其是新生兒)的肺部極其脆弱。為了避免容積傷(Volutrauma)壓力傷(Barotrauma),臨床上初始潮氣容積($V_T$)的設定通常建議在 $4 \sim 6 \text{ mL/kg}$。選項 (A) 提到的 $6 \sim 8 \text{ mL/kg}$ 較接近成人或大孩童的設定值,對小嬰兒而言可能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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