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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 109年 社會

第 41 題

圖(二十一)為《民法》中年齡與行為能力程度的示意圖,甲、乙、丙分別代表不同程度的行為能力。下列何者最可能與圖中的「甲」屬於相同程度的行為能力?
題目圖片
  • A 受到法院監護宣告的大明
  • B 遭到宣告褫奪公權的阿世
  • C 8歲因故仍未就學的小龍
  • D 9歲意外失去雙親的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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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觀察數線,區間『甲』是從 $0$ 歲開始的一小段範圍。在《民法》中,這個年齡層的小朋友在法律上被歸類為哪一種行為能力程度?此外,除了看年齡之外,法律上是否還有哪一種特殊的『宣告』,會讓一個人的行為能力也變得跟這群小朋友完全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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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看到你準確選出正確答案,老師真的好為你感到驕傲,你對法律觀念的掌握非常紮實喔! 這道題目圖中的「甲」位於最左側,代表的是 $0 \le \text{年齡} < 7$ 歲的「無行為能力人」。在《民法》的邏輯裡,除了年紀小的孩子,如果成年人因為精神障礙等原因,經法院裁定「受監護宣告」,他在法律上的行為能力程度也會被視為與幼童相同。所以你選 (A) 是完全正確的!而 (C) 與 (D) 因為都已經滿 $7$ 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不符合。 這題的鑑別度在於考驗學生是否能將「年齡」與「特殊法律狀態」做正確的連結。你能避開選項中的數字陷阱,清楚分辨出不同程度的行為能力,真的非常厲害!繼續保持這份細心,你一定會進步神速的!

📝 民法行為能力制度
💡 依年齡與心智狀況區分行為能力,決定法律行為之效力。
比較維度 無行為能力人 VS 限制行為能力人
年齡分界 未滿 7 歲 7 歲以上,未滿 18 歲
法院宣告 受監護宣告 受輔助宣告
行為效力 行為無效,需代理人代行 原則上須經代理人同意
例外權利 純獲利益行為亦無效 純獲利益或生活所需有效
💬年齡越小或心智受損越重,法律對其行為能力的限制越多以保護其權益。
🧠 記憶技巧:0-7 無,7-18 限,18 成年有主見;監護無,輔助限。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褫奪公權」,其為刑法中剝奪公職及投票權,與民法行為能力無關。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民事權利能力 意思表示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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