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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19 題

若我國總統選舉之當選人涉嫌以違法不當方法當選,其他候選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依法應由何者審判?
  • A (A)憲法法庭
  • B (B)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C (C)臺北地方法院
  • D (D)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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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對於影響國家元首地位、具有高度時效性且需要事實調查的法律爭訟,法律通常會希望審判程序是「冗長」還是「迅速且專業」?若要兼顧法律救濟與職位穩定,哪一個審級的「普通法院」最適合直接作為審理的起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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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總統選舉當選無效之訴的管轄法院。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0條規定:「選舉、罷免訴訟,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由於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設於臺北,故具備專屬管轄權之法院為臺灣高等法院。因此,若我國總統選舉之當選人涉嫌以違法不當方法當選,其他候選人依法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時,應由臺灣高等法院進行審判,正確答案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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