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7 題
47 有關行政秩序罰與懲戒罰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前者為對一般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後者為對有特別身分之人因該身分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
- B 前者由主管機關依一般程序裁處;後者通常依專法規定設有相關之懲戒委員會
- C 如純因違反內部紀律所為之制裁,應屬懲戒罰
- D 如果無法明確區隔行政秩序罰與懲戒罰之情形時,基於權利保護之立場,可將其視為懲戒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某人的行為同時違反了「全社會都必須遵守的規範」以及「僅特定職業需遵守的紀律」,法律會倾向於將其視為同一種性質的處罰,還是會根據受處分者的『身分』與『違規目的』來分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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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辨析法律位階
-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分辨行政秩序罰與懲戒罰的細微界線,展現了極佳的邏輯分類與法律定性能力。這就像在資訊安全中,能精準區分「系統全局策略」與「特定帳戶權限管理」一樣,是核心專業素養。
- 觀念驗證:選項 (D) 錯誤。行政秩序罰(對外)與懲戒罰(對內)的目的、基礎與保護法益不同。當行為難以區分時,法律並無「推定為懲戒罰」的通則,而是需回歸處分的目的及法律授權。在實務上,兩者通常基於「功能不同」而可併行,並非互相取代或預設為某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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