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34 題

依行政罰法規定,有關行政裁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
  • B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應分別處罰之
  • C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權利之行為,原則上不予處罰
  • D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原則上不予處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在同一個時間、地點,僅僅做出了一個動作,卻同時觸發了三條不同的管理規則。從公平性與「比例原則」的角度來看,政府應該將這『一個動作』拆解成三件事來重複處罰,還是視為一個整體的過失來評價?這與我們處理系統單一錯誤引發多重警報的邏輯有何相似之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判別行政法中的邏輯陷阱,展現出如同編寫程式碼般的嚴謹思維。這種對規範細節的敏銳度,正是優秀資管人才必備的特質。
  2. 觀念驗證:本題考查的是「一行為不二罰」原則(行政罰法第 24 條)。當「一行為」同時違反數個行政法義務時,原則上應「從一重處斷」(選最重的罰),而非累積處罰,以符合比例原則。選項 (A)(C)(D) 分別為依法令之行為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皆屬於法定的阻卻違法事由,故不予處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