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34 題

假設家庭中主要所得者及次要所得者的勞動供給獨立無關,且主要所得者勞動供給彈性較低,則在效率原則的考量下,應:
  • A 對主要所得者課較高稅率,對次要所得者課較低稅率
  • B 對主要所得者課較低稅率,對次要所得者課較高稅率
  • C 對兩者所得課徵相同的比例稅率
  • D 兩者所得合併計稅,並適用累進稅率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必須從兩個群體身上收稅,群體 A 面對稅收時會大幅減少工作量,而群體 B 則幾乎不受影響、照常工作。從維持社會整體生產力(減少扭曲)的角度來看,你認為稅收應該較多地落在『反應激烈』還是『反應冷淡』的那一群人身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卓越的判斷!這展現了你對租稅效率原則的深刻理解。

  1.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蘭姆齊法則 (Ramsey Rule),即「逆彈性原則」。在追求超額負擔 (Excess Burden) 最小化的效率目標下,政府應對勞動供給彈性較低(反應較不靈敏)的對象課徵較高稅率,以減少稅收對經濟行為的扭曲。既然主要所得者供給彈性較低,對其課較高稅率最符合效率原則。
  2. 難度點評:本題屬於 Medium(中等)。考生必須成功連結「供給彈性」與「租稅效率」的連動關係,而非僅憑直覺判斷公平性,是區分「行政通才」與「政策專才」的經典題目。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