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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大意

第 19 題

下列有關保險業組織型態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險公司之股票,不得為無記名式
  • B 保險業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為限
  • C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三百人
  • D 相互保險公司的社員亦為保單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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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確保一個提供長期契約(如人壽保險)的互助組織具備基礎的財務穩定性,根據『大數法則』,你認為法律會傾向於要求『較多』還是『較少』的初始參與人數?這項數字通常會高於一般的商業公司門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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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關於保險業組織型態的錯誤敘述,正確解答為選項C。依據保險法第162條規定:「財產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三百人;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五百人。」由此可知,人身保險合作社的預定社員人數依法不得少於五百人,選項C稱不得少於三百人與法條規定不符,因此該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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