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申論題 109年 [體育行政] 體育原理

第 三 題

三、請說明個別化體育計畫的實施與工作要項。(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面對此題,考生應先聯想『適應體育』與『特殊教育法』中關於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規範。解題架構需依序涵蓋『起點評估、目標設定、教學調整、團隊合作與評量』等實務工作要項,並結合人本主義哲學理念與當前體育署推動的適應體育政策來提升論述的學理高度與實務感。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前言) 「個別化體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in Physical Education, 簡稱 IEP-PE)是落實特殊需求學生體育受教權的核心機制。從體育哲學中的「人本主義」(Humanism)觀點出發,體育教育應尊重個體的獨特性與差異性,肯定每個生命皆有參與身體活動並獲得自我實現的權利。在當代融合教育的思潮下,IEP-PE 不僅是一份教學計畫,更是實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30條保障身心障礙者體育參與權的具體政策工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9年[體育行政] 體育原理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