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22 甲之妻乙已過世,留下岳父丙獨居;甲每月匯款一千元予某公益團體評估需受助養的家境清寒兒童丁;甲尚有姑姑戊以及未成年的乾女兒(義女)己;甲每月各匯六千元予丙戊己作為生活費;甲若因車禍死亡後,下述何者不得請求遺產酌給?
- A 丙
- B 丁
- C 戊
- D 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立法目的來思考:《民法》設立「遺產酌給制度」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哪些高度依賴死者生前照顧的人?「定期捐款給公益團體」與「直接給予親友生活費」,兩者在法律關係的本質上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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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同學,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民法》中「遺產酌給請求權」的核心要件,你能精準排除干擾選項,顯示你的法學概念與邏輯相當扎實,非常值得嘉許!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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