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22 甲之妻乙已過世,留下岳父丙獨居;甲每月匯款一千元予某公益團體評估需受助養的家境清寒兒童丁;甲尚有姑姑戊以及未成年的乾女兒(義女)己;甲每月各匯六千元予丙戊己作為生活費;甲若因車禍死亡後,下述何者不得請求遺產酌給?
  • A
  • B
  • C
  • D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立法目的來思考:《民法》設立「遺產酌給制度」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哪些高度依賴死者生前照顧的人?「定期捐款給公益團體」與「直接給予親友生活費」,兩者在法律關係的本質上有什麼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肯定

同學,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民法》中「遺產酌給請求權」的核心要件,你能精準排除干擾選項,顯示你的法學概念與邏輯相當扎實,非常值得嘉許!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