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30 下列親屬何者不在法定扶養義務範圍內?
- A 同居之父親與女兒間
- B 同居之岳母與女婿間
- C 同居之堂兄弟間
- D 未同居之兄妹間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設計扶養制度時,是為了減輕國家的負擔。你認為法律會將這種義務「無限制地」擴張到所有親戚身上,還是會優先選擇『血緣最親』或『特定法律關係』的人?若某種親屬關係在法律上的聯繫較為疏遠,且未被特別列入清單中,法律會僅因為『住在一起』就課予其沉重的經濟負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