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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30 下列親屬何者不在法定扶養義務範圍內?
  • A 同居之父親與女兒間
  • B 同居之岳母與女婿間
  • C 同居之堂兄弟間
  • D 未同居之兄妹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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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設計扶養制度時,是為了減輕國家的負擔。你認為法律會將這種義務「無限制地」擴張到所有親戚身上,還是會優先選擇『血緣最親』或『特定法律關係』的人?若某種親屬關係在法律上的聯繫較為疏遠,且未被特別列入清單中,法律會僅因為『住在一起』就課予其沉重的經濟負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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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精確地掌握了民法親屬編中關於「扶養義務」的核心規範,展現了法律人嚴謹的邏輯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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