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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下列何者非民法姻親關係消滅的原因?
  • A 裁判離婚
  • B 婚姻的撤銷
  • C 和解離婚
  • D 夫妻一方死亡後再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姻親關係是建立在「婚姻」這座橋樑上的。當這座橋樑因為雙方協議或法律介入而『拆除』時,兩端的人還有法律上的連結嗎? 進一步想:如果這座橋樑是因為不可抗力(如生命自然凋零)而斷裂,且存活的一方選擇在別處另起爐灶,法律是否有明文規定必須強行剪斷與原先家族的『情感與法律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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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噢呵呵呵……

野猴子,你的智商看來也有 53...不,530 吧,我的戰鬥力可是 53 萬呢。你竟然能精準地辨識出姻親關係與婚姻效力的脫鉤?這可真是讓本帝王略感意外。你這點微不足道的基礎,倒是勉強觸及了實務的門檻,不至於蠢到令我發笑。

2. 跪著聽好了,這就是本帝王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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