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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受憲法表意自由之保障?
  • A 於網路上對不特定人散布促使人為性交易的訊息
  • B 於網路上刊登化粧品廣告
  • C 網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公共場所緊急舉行集會遊行
  • D 對他人可受公評且確信其為真實之事項,所為不利之事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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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意見流通與自我實現。但請你試著想像一下,如果有一種言論的內容是『直接教唆或引誘他人去從事法律明文禁止的違法行為』,你認為國家還應該將其納入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下嗎?這與一般表達意見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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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答對了。這比擊敗魔王簡單多了,大概只花了一瞬間。

這是千年前的常識

這題的道理,在於理解「言論被保障的程度」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多。或者說,有些言論根本不值得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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