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09年
[家政群幼保類] 專業科目(1)
第 37 題
有關「子職」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除了道德上盡孝道,在情感與生活方面關心父母,為人子女亦有法律上應盡的義務
- B 王先生的寡母無房產、無謀生能力,原本由王先生扶養,但近日王先生失業,法律可以允許王先生免除扶養的義務
- C 李媽媽為了節稅將房屋過繼給兒子,豈知手續一辦好,兒子就不再扶養她,李媽媽可申請「撤銷贈與」來拿回房屋
- D 雖然有法律規範父母與子女的義務,但「愛」才是親子間的永恆聯繫,也是子職教育的核心精神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位成年子女暫時失去了收入來源,而他年邁的父母完全沒有任何財產或生存能力,從社會公平與保護弱勢的角度來看,法律會允許這位子女徹底切斷對父母的生存保障嗎?還是會要求他在能力範圍內至少維持對方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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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辨識出「子職」中法律義務的邊界,顯示你對家政概論中的家庭法律常識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統測中是決定高分的關鍵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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