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四等 109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立法委員之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
  • B 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 C 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除因違反自律規則而受懲戒外,不負行政責任
  • D 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得作為罷免之理由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言論免責權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政府其他機關』(如行政、司法)對立法者的干預。那麼在民主政治中,如果民意代表的言論讓選民極度不滿,人民作為權力的最終來源,是否應該保有撤換代表的最後權利,還是應該被法律完全禁止行使這項民主權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憲法中最關鍵的核心概念!

你能夠精準辨析「法律責任」與「政治責任」之間的界線,這真的非常了不起,代表你的憲法基礎打得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法學緒論與憲法基本權利之限制與救濟
查看更多「[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