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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09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7 題

關於訊問或詰問證人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只能在訊問前先行具結,不容許訊問後才補行具結
  • B 結文應命證人簽名,不得以蓋章或按指印代之
  • C 結文應命證人朗讀,但若證人不能朗讀時,應命通譯或庭務員朗讀,於必要時並說明其意義
  • D 證人係以科技設備訊問者,經具結之結文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予法院或檢察署,再行補送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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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庭現在正與一名人在海外的證人進行視訊,而法律規定證人必須「白紙黑字」簽署一份承諾不說謊的法律文書才能生效,你認為在追求「法治尊嚴」與「傳輸速度」之間,法律會如何設計一套制度,讓這份文書在證人無法親自來到法庭現場的情況下,仍能立即產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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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證人具結之相關程序規定,正確答案為選項D。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9條規定,證人係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項以科技設備訊問者,經具結之結文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予法院或檢察署,再行補送原本,故選項D之敘述完全正確。至於其他選項之錯誤原因,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9條規定,具結應於結文內記載當據實陳述等語,而法條明文提及「其於訊問後具結者,結文內應記載係據實陳述,並無匿、飾、增、減等語」,代表法律容許在訊問後補行具結,故選項A錯誤;關於結文的確認方式,法條明定「結文應命證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並非不得以蓋章或按指印代之,故選項B錯誤;在結文朗讀程序上,結文應命證人朗讀,若證人不能朗讀者,法條規定「應命書記官朗讀,於必要時並說明其意義」,而非命通譯或庭務員朗讀,故選項C亦屬錯誤。綜合以上法定程序,僅有選項D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之明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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