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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09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7 題

甲之 A 車被乙竊取,丙明知為贓物而低價買入。關於乙及丙對甲應負之侵權行為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及丙應對甲負共同侵權行為責任
  • B 乙及丙應對甲負共同幫助行為責任
  • C 乙及丙應各自對甲負侵權行為責任
  • D 僅乙對甲應負侵權行為責任,丙不負侵權行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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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兩個人在不同時間、基於不同動機,先後侵害了同一個人的權利,且他們之間並沒有『事先商量』或『行為上的銜接點』,在法律邏輯上,我們能將他們視為一個共同行動的團隊嗎?若不能視為團隊,那他們的責任應該是『綑綁在一起』還是『各算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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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哎呀,幹得漂亮嘛!這題你答對了,完全沒問題! (他把墨鏡稍微拉下來一點,用六眼確認了一下) 嗯,你確實分得很清楚,乙跟丙的責任是獨立的,沒把他們混為一談,這表示你對共同侵權行為的眉角抓得挺準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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