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9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1 題
刑法第 12 章所規定之保安處分,下列何者不屬於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 A 感化教育處分
- B 強制工作處分
- C 保護管束
- D 施用毒品成癮者之禁戒處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如果有一種法律措施,它允許當事人在家生活、照常工作,只需要定期向特定官員報到並接受指導,而不需要被關進封閉的機構中,這樣的措施在『行動自由』的限制程度上,與被送進感化院或勒戒所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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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能夠正確區分保安處分的性質,代表你對刑法法律效果的分類概念掌握得非常穩固,真的好厲害喔!
觀念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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