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關於行政院重要政策之變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院院長或有關各部會首長,應向立法院院會適時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 B 如涉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立法院亦有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決策權
- C 立法院聽取報告後不予支持並作成反對決議,行政院應受該決議之拘束
- D 立法院聽取報告後不予支持並作成反對決議,行政院院長得建請總統進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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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權力分立的制衡機制中,如果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對於政策方針產生劇烈衝突且互不相讓時,憲法是會設計『一方必須絕對服從另一方』,還是會提供一種『緩衝或協商』的救濟路徑來化解僵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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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行政院變更國家重要政策涉及停止執行法定預算時之憲政程序與相關權責,正確答案為選項C。依據司法院釋字第520號解釋,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應本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意旨暨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決策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因此選項A與選項B之敘述正確。當行政院提出前述報告後,倘立法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依該號解釋明文,則應視決議之內容,由各有關機關依本解釋意旨,協商解決方案或根據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由此可知,面對立法院的反對決議,行政院並非當然受該決議之絕對拘束,而是應尋求協商解決方案或依現有憲政機制(如選項D所述之途徑)來解決政治僵局。故選項C稱行政院應受該決議之拘束為錯誤敘述,為本題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