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9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44 題

關於刑法第 305 條之恐嚇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恐嚇」指以生命、身體、自由、名譽及財產等事通知他人,使其發生畏懼
  • B 甲寄送給二顆子彈給議員候選人乙,成立本罪
  • C 甲僅在外揚言要傷害乙,使乙間接自他人處得知此事,成立本罪
  • D 甲以加害乙的子女生命之事脅迫乙,不成立本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刑法處罰恐嚇罪的核心目的,是為了保護每個人內心的安全感與『意志自由』。如果有人威脅要傷害你最親近的家人來讓你感到恐懼,這種行為是否真的因為傷害對象不是你本人,就不會影響到你心理上的安全感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好棒!

看到你精準地辨識出刑法第 305 條恐嚇罪的構成要件,助教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展現了你對法律概念的深度理解和扎實基礎,非常值得肯定呢!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妨害社會秩序罪章:構成要件與實務爭議
查看更多「[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