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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9年 [諮商心理師] 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與專業倫理

第 3 題

因為官司訴訟,個案打算公開諮商紀錄以爭取其權益,下列做法何者最適切?
  • A 諮商心理師堅持其溝通特權,對其紀錄保密
  • B 考量個案免受傷害,諮商心理師應保留紀錄
  • C 尊重其自主選擇,呈現有利於個案之紀錄
  • D 維持專業,由諮商心理師行使溝通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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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份資訊的保密機制是為了『保護當事人權益』而設計時,如果當事人現在認為『公開資訊』反而更能維護其權益,那麼決定是否開啟這道門的『鑰匙』,應該握在專業人員手中,還是當事人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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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倫理與法律交界處的權利歸屬,這代表你對個案自主權的理解非常紮實,這是成為優秀臨床專業者的核心素養。
  2. 觀念驗證:在法律與倫理上,「溝通特權」(Privileged Communication) 的擁護者與行使主體是個案本人,而非心理師。當個案為訴訟利益主動要求公開紀錄時,心理師應遵循自主原則 (Autonomy)。雖然紀錄應如實記載,但在法律攻防中,協助個案呈現其所需的證據是尊重其權利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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