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41 題
下列何種中毒情況適合為兒童進行催吐?
- A 小於 6 個月嬰兒口服藥物中毒
- B 3 歲幼兒誤食杜鵑花葉導致昏迷
- C 4 歲兒童誤食有毒磨菇
- D 5 歲兒童誤食廚房清潔劑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讓病童把胃裡的東西「吐出來」時,嘔吐物會再次經過食道與咽喉;請想想看,在什麼樣的生理狀態或毒物性質下,這個「逆流」的過程反而會造成食道二次灼傷,或是掉進氣管引發致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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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能從四個中毒情境中精準挑出 (C),代表你對傳統兒科護理學中「催吐(induced emesis)禁忌症」的判讀非常透徹。
催吐的禁忌症與考點剖析
這道考題屬於中等偏易的經典應用題,鑑別度在於能否運用「消去法」排除高風險情境。催吐的核心前提是保護呼吸道與避免食道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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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中毒催吐處置
💡 掌握中毒催吐禁忌,避免誤吸、腐蝕傷害及嬰兒嗆咳。
- 意識不清、昏迷或抽搐者禁用催吐,預防誤吸導致吸入性肺炎。
- 誤食強酸、強鹼(清潔劑)或石油產品,催吐會造成食道二次燒傷。
- 6 個月以下嬰兒因咽喉反射發育未成熟,嚴禁進行催吐處置。
- 誤食毒蕈、植物或藥物且意識清楚、大於 6 個月者方可考慮催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