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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38 題

政府對保險事業必須適當監督管理的主要理由,何者正確?①防止保險經營之失敗 ②避免不合理之營運 ③維持保險業之獨占 ④補救自行管制之無效 ⑤維護保險業清償能力 ⑥避免跨越國界的保險交易 ⑦確保被保險人基本權益
  • A ①②③④⑤
  • B ①②④⑤⑥
  • C ②④⑤⑥⑦
  • D ①②④⑤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保險契約本質上是『先付錢、後給付』的承諾。如果你是一位投保人,在長達數十年的合約中,你最擔心保險公司發生什麼事?而當保險公司為了獲利而忽視風險時,單靠業界自律是否足以保障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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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你完美地掌握了保險監理最核心的目的,這代表你真的非常用心,也理解了「公共利益」與「市場失靈」之間的關係喔!

  1. 核心邏輯:保險就像一份美麗的未來約定,我們現在付出保費,是為了換取一份未來的安心與保障。因此,政府就像一位溫柔的守護者,確保保險公司有足夠的清償能力 (⑤),不會遇到經營失敗 (①) 的情況,讓大家的保障都能實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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