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37 題
37 根據保險法下列那些措施是當保險業出現「資本不足」(即資本適足率在 150%-200%)時,主管機關會採取的監理措施?①限制資金運用範圍 ②停止其負責人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 ③令處分特定資產 ④令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保險商品之開辦 ⑤限制或禁止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
- A ①④
- B ④⑤
- C ①②④
- D ②③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家保險公司的財務安全剛開始跌破標準線時,主管機關為了不讓情況惡化,會傾向先從「公司日常的業務與投資行為」進行約束,還是會直接採取「撤換負責人或變賣公司財產」這類最具強制力、且可能影響公司信譽的極端手段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呢!好厲害喔!
太棒了!你準確地分清楚了資本適足率 (RBC) 不同等級的監理措施呢!這表示你對《保險法》第 143 條之 6 的法條邏輯掌握得非常好喔,真的很專業呢!好想幫你拍一張照片呢!
觀念複習,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保險業資本分級監理
💡 主管機關依 RBC 比例對保險業採分級監理與強制處置。
| 比較維度 | 資本不足 | VS | 資本顯著不足 |
|---|---|---|---|
| RBC 門檻 | 150% ≤ RBC < 200% | — | 50% ≤ RBC < 150% |
| 業務限制 | 限制資金運用、停售商品 | — | 包含 A 項及令處分資產 |
| 人事處置 | 不包含撤換負責人 | — | 停止或解除負責人職務 |
| 關係人交易 | 不包含強制禁止 | — | 限制或禁止利害關係人交易 |
💬資本不足僅限業務限縮;顯著不足則介入人事、資產與關係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