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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6 題

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而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保險年齡限度者,法律效果為何?
  • A 契約無效,保險人無庸退還保費
  • B 契約有效
  • C 契約無效,保險人應退還所繳保險費
  • D 契約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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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個契約承諾的服務,從一開始就因為違反了保險公司評估風險的底線(前提條件)而無法成立,那麼在法律邏輯上,這份契約應該維持有效還是歸於無效?如果契約本身不成立,保險公司有權利繼續保有當事人預付的款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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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根據《保險法》第 122 條規定,當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已經超過保險公司願意承保的最高限額時,這代表該危險已不在保險人可接受的精算範圍內。因此,法律規定該契約為無效。既然契約自始無效,保險人便沒有法律依據持有保費,故應將保費退還給要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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