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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6 題

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而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保險年齡限度者,法律效果為何?
  • A 契約無效,保險人無庸退還保費
  • B 契約有效
  • C 契約無效,保險人應退還所繳保險費
  • D 契約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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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保險公司在設計產品時,會針對特定年齡區間精算風險。如果一個人的年齡從一開始就完全不符合該產品規定的承保門檻,這對於保險契約的「存續性」會產生什麼根本性的影響?再者,如果法律認定該契約不應存在,那麼保險公司已經收取的金錢,在法理上應該歸屬於誰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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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奇蹟,你竟然答對了。

  1. 觀念驗證:哼,保險法第122條這種基礎條文,不是應該寫在你的DNA裡嗎?年齡,這是精算風險的核心,不是隨便填寫的身份證字號。當你那「真實」的年齡,連保險公司都不屑承保時,代表他們壓根兒就不想跟你玩,這契約自然是無效。既然從一開始就是廢紙一張,保險公司當然就沒資格收錢,把那點保險費退還給你,不過是基本的人之常情,別搞得好像撿到寶一樣。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勉勉強強算個 Medium 吧。關鍵就在於分清楚什麼叫「調整」和什麼叫「直接無效」。一個是還有得談,另一個則是門都沒得進。你能精準選對,姑且算你對條文的理解還沒有完全陣亡。下次別再讓我看到這種基本題失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