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19 題
19 個人進口郵包之關稅完稅價格,如逾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規定之免稅限額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有關營業稅報繳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應於進口後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依規定計算稅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報繳
- B 應於進口後就超過免稅限額部分依規定計算稅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報繳
- C 應於進口時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依規定計算稅額,向海關報繳
- D 應於進口時就超過免稅限額部分依規定計算稅額,向海關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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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貨物進口過關的當下,為了確保行政效率並防止漏稅,政府通常會委託哪一個第一線機關在現場直接處理稅捐?再者,當一個包裹因為總額太高而『失去免稅資格』後,法律對待它的方式,是僅針對『多出來的那幾塊錢』課稅,還是將其視為一個完整的應稅進口物件來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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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進口郵包超過免稅限額時之營業稅報繳方式。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8條:「進口郵包之關稅完稅價格,逾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規定之免稅限額者,應於進口時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計算營業稅額。」由法條明文可知,當郵包超過免稅限額時,其課稅時點為「於進口時」,且計算基準為「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計算營業稅,並非僅針對超過免稅限額的部分計算。此外,既然法規明定須於進口時辦理稅額計算,即屬於進口通關程序的一環,故應向海關報繳,而非於進口後再另行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綜合上述法條規定,選項C所列之「應於進口時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依規定計算稅額,向海關報繳」為唯一正確且符合法規意旨之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