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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37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在我國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營利事業,銷售貨物予境內營業人,營業稅免徵
  • B 在我國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營利事業,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為買受人
  • C 在我國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營利事業,銷售勞務予我國某私立學校研究使用,營業稅免徵
  • D 個人將免稅農業用油轉賣予非農業使用之營業人,營業稅免徵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家完全沒有在台灣設立辦公室的外國公司,提供勞務給台灣的買家時,稅法通常規定由買方負擔稅款;但如果你是法律制定者,為了鼓勵國家學術發展或研發能量,你會針對哪些特定性質的機構或用途,提供稅賦上的寬減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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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勞務買受人的課稅原則!根據《營業稅法》第 36 條,外國事業在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時,其銷售勞務原則上由買受人報繳。但法條特別規定,若買受人為教育、研究或實驗機構,且購入之勞務係用於研發相關領域,則享有免徵優惠,這正是 (C) 選項正確的原因。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它不僅考驗你對「跨境交易」納稅義務人的理解,還測試了你是否熟記特定機構的免稅配套條款,是具有高度鑑別度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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