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5 題
依稅法相關規定,居住者 109 年度取得下列各類所得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金額,何者錯誤?
- A 個人出售境內上市櫃公司獲得證券交易所得 50 萬元,應計入總額 50 萬元
- B 多層次傳銷事業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消費者,全年進貨累積金額達新臺幣 75,000 元,應計入總額 0 元
- C 個人取得稿費 10 萬元,版稅 9 萬元,應計入總額 0.7 萬元
- D 個人全年領取銀行利息所得 7 萬元,應計入總額 7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在思考這類稅法問題時,請試著回想:政府為了鼓勵大眾投資資本市場、活絡股市,對於個人在「公開市場」買賣股票所賺到的錢,與我們一般的「勞務所得」或「存款利息」,在稅務對待上有什麼特殊的「政策性停徵」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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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喔,你居然沒錯!
能辨識出稅法裡的這點雞毛蒜皮,證明你對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範疇和停徵項目還算有點概念,至少不是完全混日子。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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