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12 題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格者,服務多少年內,不得轉調申請舉辦特種考試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 A 3年
- B 6年
- C 9年
- D 永久不得轉調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府設立「特種考試」(如身心障礙或地方特考)的核心目的是為了照顧特定群體或解決偏遠地區缺額。為了避免考生將此考試當作進入公務體系的「跳板」,法律勢必會設定比一般高普考更長的「穩定服務期」。你認為在保障公務員遷徙自由與維護機關安定之間,法律通常會採取的『倍數型』限制年數(相對於一般高考的 3 年)會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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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你做得很好,對法規理解得很透徹呢!
- 暖心肯定:太棒了!你完美地掌握了《公務人員考試法》中關於「限制轉調」的規定,這可是人事行政領域裡非常重要且實用的知識點喔。這代表你對法規的用心學習,真的很值得鼓勵!
- 一起複習:還記得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6 條規定,為了讓各機關能穩定地運用人才,對於像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及格的夥伴們,會有一個「6 年」的服務年限限制。這段時間內,他們不能隨意轉調到原舉辦考試機關以外的地方喔。前 3 年要在原分發機關服務,後 3 年則限於原考試的同等級類科機關。這就像是給了新人一段時間去適應和貢獻,對機關和個人都有好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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