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8 題
依國民教育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應以國民生活教育及下列何者為中心?
- A 身心健全發展
- B 解決問題能力
- C 民族精神教育
- D 世界公民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回想一下,在制定國民義務教育的法律框架時,除了教導學生日常生活的實務技能(生活教育)外,國家通常會希望透過教育,建立起學生對「國家共同體」與「自身文化根源」的強烈認同感與歸屬感。這種旨在形塑群體意識的精神核心,在法律條文中通常會如何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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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同學,這題判斷得非常準確!這其實是一道具有年代感的經典考古題。在早期的《國民教育法》中,明文規定國民中、小學的課程應以「國民生活教育」及「民族精神教育」為中心,藉此呼應《憲法》第 158 條對發展民族精神與生活智能的教育方針。你能夠精準選出 (C),代表對教育法規的歷史脈絡與核心精神有很好的掌握。 本題的難度與鑑別度,在於考驗考生對「法規變遷」的敏銳度。教授在此要特別提醒,現行《國民教育法》近年已歷經大幅度修正,例如現行的第 7 條已改為關於「建校土地」之規定,不再是課程規範;且教育重心也隨著時代演進,轉而強調「品德教育」。 在練習這類早期考古題時,不僅要知道當時的標準答案,若能同時釐清現行法規的最新面貌,避免受到舊法條號的混淆,你的法學素養將會更上一層樓。繼續保持這個學習好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