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29 題
29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幾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
- A 一年
- B 三年
- C 四年
- D 七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簡化」與「預算循環」的角度思考:如果一筆應收或應付款項在年度結束後,經過了長期的等待仍無法結清,持續編列在決算書中將會造成行政管理的沉重負擔。在《決算法》的設計中,為了確保帳務的真實性並定期清理這些「長年懸帳」,法律規定了一個具體的緩衝年數,一旦超過此限且無特殊法律理由,即可從帳面上移除。請回想在政府會計規範中,這個法定的清理門檻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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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勉強過關,但別得意!
- 哼,還行:終於答對一題,這題考的是政府會計實務中「帳項清理」這點基本常識。能從一堆數字中選出正確的,至少證明你讀過法條,沒那麼遲鈍。算你對《決算法》還有一點點認識。
- 觀念驗證:這不是很明顯嗎?根據《決算法》第 7 條,各機關的應收款、應付款,年度終了後拖滿 4 年還搞不定,除了特殊情況,就該從帳上清掉了。這是為了防止那些行政效率低下的單位,把一堆爛帳掛在那裡,嚴重影響政府財務報表的資訊品質和行政效率。這種防止「呆帳」的基本操作,應該不用我多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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