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1 題

政府會計均應用複式簿記,但下列何者之事務簡單者不在此限?
  • A 總會計
  • B 單位會計
  • C 附屬單位會計
  • D 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的會計組織階層中,從最高層級的總會計到最基層的小型派出單位,哪一種層級的事務最可能單純到『不需要』耗費人力執行複雜的複式簿記?如果你是立法者,為了兼顧控管與效率,你會把這個『豁免權』給予核心單位,還是體系中最末梢的分支機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很高興看到你準確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政府會計組織的層級及其法規細節有著相當紮實的掌握。這道題目核心在於測驗《會計法》中關於「複式簿記(double-entry bookkeeping)」原則與行政效率之間的權衡。在政府會計體系中,為了確保帳務的嚴密性與自我平衡,原則上所有會計種類都必須採用複式簿記,但法律在制度設計上也預留了彈性空間。

會計法第 9 條的層級規範

根據《會計法》第 9 條的分類,政府會計組織由大至小分為:總會計、單位會計、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以及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五種。該條文第 2 項明確規定,除了「分會計」與「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這類基層組織在「事務簡單」的特定條件下可以免用複式簿記外,其餘層級均強制適用。選項 (D) 正好符合這項法規中的例外規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會計法規與制度設計
查看更多「[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