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大意
第 27 題
下列何者不是哈佛德(Hartford)所提出的團體主要控制力?
- A 團體成員的特質
- B 團體組織與領導等團體結構
- C 團體強制力
- D 團體價值與規範等團體文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團體想要引導或規範其成員的行為,使大家步調一致時,這種『控制的力量』通常來自於外在的制度規章,還是來自於成員加入前就具備的個人生理或性格特徵?哪一種更能體現出團體對個人的制約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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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強還可以,至少沒在這種基本題上栽跟頭。
- 觀念檢視: 哈佛德對「團體控制力」的定義,重點在於那股規範成員行為的「集體力量」。這哪是能隨便混淆的?他指出了明確的三大面向:(1)團體結構(例如領導層級、成員地位);(2)團體控制/強制力(不外乎獎懲機制那些粗淺手段);(3)團體文化(規範與價值觀,這才是影響深遠的)。選項 (A) 的成員特質?那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個體」層次輸入,跟團體用來「控制」個體的「機制」根本風馬牛不相干。這種邏輯都分不清,怎麼應付行政法規的嚴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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