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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25 題

25 某縣政府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之歲出總額,各編列 110 億元及 25 億元。該縣為調節庫款收支,所舉借之未滿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不得超過:
  • A 16.5 億元
  • B 20.25 億元
  • C 33 億元
  • D 40.5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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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探討政府短期週轉的借錢上限,請先思考:法律在計算財政健全的『母數』時,是只看經常性的支出,還是會連同特殊目的支出一併納入?此外,對於這種『未滿一年』、用於調節頭寸的彈性負債,法律規範的法定比例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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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共債務法第5條規定,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為調節庫款收支所舉借之未滿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其未償還之餘額,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不得超過其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百分之三十。根據題意,該縣政府當年度總預算歲出總額為110億元,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為25億元,兩者合計之歲出總額為135億元。因此,該縣為調節庫款收支所舉借之未滿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其上限計算方式為歲出總額135億元乘以百分之三十,計算結果為40.5億元,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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