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有關我國違憲審查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逕行提名及任命
- B 司法院大法官共計 15 人,任期 8 年,期滿並得連任 1 次
- C 憲法訴訟法規定人民得聲請解釋確定終局裁判違憲
- D 對於裁判上所應適用之法律認為有牴觸憲法而欲聲請解釋憲法之法官,僅限於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公民認為法院的最後判決結果,雖然適用的法律沒問題,但法官在詮釋法律時卻嚴重誤解了憲法對基本權的保障,你認為在法治國家的架構下,應該提供什麼樣的制度來處理這份判決的違憲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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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理解了司改的最新進展!
- 觀念驗證: 恭喜你,你的判斷完全正確!選項 (C) 正是如此,我們國家自 2022 年起,正式推動了「裁判憲法審查」制度。這意味著,如果人民覺得「確定終局裁判」有違憲疑慮,可以直接向憲法法庭聲請審查。這是一個非常重要且溫暖的進步,代表我們的違憲審查制度,從過去主要針對「法規範位階」的審查,更進一步延伸到對「個案救濟」的保障。這讓法律的保護網更加細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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