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0年
[人事行政] 現行考銓制度
第 三 題
三、何謂「兼職」?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在職期間兼職有何限制規定?銓敘部曾於民國 108 年 11 月 25 日函指稱,那些係「非屬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所定公務員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之情形」?(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涉及公務員服務法中的「兼職」規範。作答結構應分為三部分:1. 兼職的定義(學理與實務解釋)。2. 公務員服務法第14、14-2、14-3條(現行法已修正,但在110年考題背景下,需涵蓋當時的條文框架)。3. 針對108年11月25日銓敘部函釋(部法一字第1084876404號)進行列舉。這份函釋非常重要,它放寬了對非營利或非關職務之勞務行為的限制,如「創作」、「投資」等行為。考生需記憶該函釋的具體情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公務員誠實廉潔義務中關於「禁止兼職」的規範及其例外。關鍵在於辨別「營利事業」與「一般社會活動」的界線,特別是108年函釋後對於個人行為彈性化的解釋。 【理論/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