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二 題
📖 題組:
試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規定,說明:
試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規定,說明: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二)
「委辦支出」的會計處理應於何時認列支出?(6 分)
思路引導 VIP
思考政府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辦理業務時,撥款時應列為預付款,待受委託方實際執行完結或期末依進度方可認列為實際支出。
小題 (一)
「退休金支出」於何時認列?又員工退休金所產生之現時或可能法定義務,其會計報告該如何表達?(12 分)
思路引導 VIP
回想政府會計準則公報中對「退休金支出」認列時點的規定,以及潛在精算退休金負債在「整體財務報表」及「單位會計報表附註」中的表達方式。
小題 (三)
不同政府間之補助或政府對民間團體、個人之補助,其會計處理為何?(10 分)
思路引導 VIP
分析不同對象補助之會計處理差異。關鍵在於該補助是否「附有條件(如要求特定績效或對價)」,有條件者需先以預付款處理,無條件者則可於撥付時直接認列支出。